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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盗、航海家与亚洲秩序

时间:2019-11-13 15:02 | 来源:网络整理 | 编辑:成人网页游戏

小编导读:今年是新加坡莱佛士开埠200周年,各方进行着一些非常有意义的纪念活动。对新加坡来说,其意义在于认识过去、了解今天和知晓未来。 不过,历史地看,莱佛士开埠新加坡的意义则是大大超越了新加坡本身。人们完全可

  今年是新加坡莱佛士开埠200周年,各方进行着一些非常有意义的纪念活动。对新加坡来说,其意义在于认识过去、了解今天和知晓未来。

  不过,历史地看,莱佛士开埠新加坡的意义则是大大超越了新加坡本身。人们完全可以说,莱佛士开埠不仅仅是近代新加坡的开端,而且也是近代亚洲秩序形成和发展的里程碑。这个历史遗产到今天不仅仍然影响着新加坡,而且也影响着整个亚洲秩序。

  近代亚洲秩序是从欧洲的海盗活动开始的。这倒不是说近代之前亚洲不存在自己的区域秩序,而是说今天人们所看到的亚洲秩序,是从欧洲人来到亚洲之后才开始的。或者说,欧洲人来到亚洲之后,就彻底改变了原来的亚洲秩序。这个新亚洲秩序的形成就是两“海”——即地中海和南海互动的结果,而印度洋则是作为两“海”之间的连接线。

  最初是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通过印度洋到东南亚,之后是荷兰人、英国人和法国人。今天被人们称之为欧洲航海家的欧洲人其实都有海盗背景,但这些人的航海活动一旦有了国家(国王)的承认和支持,具有了国家(国王)的目标,他们的身份就从“海盗”转型成为“航海家”。无疑,这些航海家的活动便是欧洲人海外拓展殖民地的开端。

  欧洲人的航海活动造就了近代最初的全球化,带动了全球层面(欧洲和亚洲之间)的贸易和经济交往。更为重要的是,跨洲际的贸易带来了诸多经济和贸易制度的创新。荷兰东印度公司、英国东印度公司和法国东印度公司等之间既有雷同,也有差异,但每一种形式都是制度创新的产物,很多近代制度包括股份、保险和政府企业关联等等都与此有关。

  进而,后来人们所看到的国际法,也和欧洲人到东南亚的贸易密切不可分。被誉为国际法之父的近代荷兰思想家胡果·格劳秀斯(Hugo Grotius,1583—1645),就是根据欧洲诸国在东南亚的商贸经验发展出其“国际法”思想,今天人们仍然强调的公海航行自由的思想就是来自格劳秀斯。

  尽管近代亚洲秩序和这么多的欧洲国家都有关系,但英国在这方面的地位非常特殊。英国是典型的海洋国家,尽管其所建立的“大英帝国”是一个全球帝国,但在欧洲本身,英国从来就没有确立起其领导权。历史地看,英国人似乎对欧洲大陆没有多大兴趣,总是向欧洲之外的地方扩展。不过,这也是因为英国没有足够的能力向欧洲大陆发展,而是发现向欧洲之外的地方发展,较之向欧洲大陆发展更为容易。

  海洋时代开始之后,英吉利海峡的存在使得英国避免了来自大陆的影响和征服。二战期间,英国首相丘吉尔甚至想到,如果英国本土被德国所征服,英国也可以动用其海外大英领土和德国进行斗争。从这个角度看,今天英国的脱欧运动并不难理解——英国是欧洲国家,但其心态从来就不是典型的欧洲国家。

  欧洲殖民者和亚洲的接触不仅造就了早期的全球化,更是影响了亚洲国家的内部制度模式。在这方面,英国也占有主导地位。葡萄牙、西班牙、荷兰、法国等殖民者几乎没有留下什么,甚至后来的美国也没有留下什么,现在人们所见的大都是负面的遗产。唯独英国不同,李光耀先生在其回忆录中,就英国留下的遗产列了很长的一个单子。不过,笔者认为英国人有两项遗产对国家治理来说迄今极其重要,即“法治”和“植物园”。

  英国人所到之处,都会发展这两个“项目”。从今天看,“法治”是为统治者所需要,而“植物园”则为老百姓所需要。当然,这不是说英国殖民地的所有遗产都是正面的,有很多方面是极其负面的,例如亚洲国家的很多“边界问题”(包括今天造成中国和印度边界纠纷的“麦克马洪线”)都是英国人造成的;再如,英国殖民者对各民族进行的“分而治之”,严重地恶化了亚洲国家内部的种族问题,即使是印度传统的“种姓制度”,也是因为英国人的“分而治之”政策(法律)而得到强化。

  中国无能力形成近代亚洲秩序

  与欧洲殖民者相比,中国的情况则大不相同。尽管中国一直是一个大国,拥有巨大的影响力,但并没有能力形成类似欧洲人那样的近代亚洲秩序。今天人们认为,在欧洲人到来之前中国有自己的亚洲秩序,那就是“朝贡体系”。不过,经验地看,朝贡体系的历史和经验被夸大了,因为很难说这是一个“秩序”。

  至少可以从两方面来说。首先,当时的“朝贡体系”不仅中国有,而且日本也有,越南也有,其他在次区域内稍大一些国家都具有自己不同版本的“朝贡体系”。在这个意义上说,朝贡体系与其说是区域秩序,倒不如说是中国处理周边较小国家关系的方便安排(如果不是说无奈之举)。

  其次,至少就中国而言,朝贡体系仅仅只是中国的单边开放政策,其他国家向中国皇帝“叩头”,就要求和中国贸易,中国皇帝基本上都会同意。但中国皇帝显然没有要求这些国家也向中国开放市场,不仅不要求,中国皇帝一直是禁止中国商人“走出去”的。近代以来一些西方学者认为,中国的“朝贡体系”表明中国历史上的“扩张主义”,但这是西方人把自身的扩张逻辑加于中国之上而己,因为事实上刚好相反,朝贡体系表明中国是一个内陆国家,具有内敛倾向,毫无向外拓展的取向和文化。

  但如果说中国的“国家”没有能力造就近代国家秩序,华人却一直是亚洲秩序的一部分。移民在中国国家内部形成和扩展过程中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,移民同样在亚洲秩序形成和扩张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。从已经发现的史料来看,中国早在唐宋期间,就和东南亚国家有紧密的商贸关系。元朝蒙古人出征东南亚,但以失败告终。

  明清实行闭关守国政策,但朝廷还是没有能够完全禁止中国商人的商贸活动,形成了王赓武教授所说的“没有帝国的商人群”(merchants without empires)的情况。在很大程度上,欧洲殖民者到东南亚之后,华人和华商仍然是地方商贸的主体,欧洲人往往寻求华人和华商的帮助和支持进行商贸活动;没有后者,前者在东南亚的商贸拓展会困难得多。

  在很大程度上说,近代国际秩序是海洋国家造就的。这一点直到今天对中国仍然具有历史和现实的借鉴意义。中国沿海的“海盗”现象较欧洲至少早两个世纪,到了明朝更是达到顶点。在明朝,中国的海上力量无论从政府层面还是民间层面,都达到了当时世界的顶峰。当时,东南沿海的海盗“猖獗”,这些海盗中有日本人(即所谓的“倭寇”),但实际上海盗的主体是浙江、福建的民间海商。因为政府禁止他们的海上活动,他们永远都是“海盗”,没有像欧洲的海盗那样得到机会成为航海家。只有郑和是官方认可的航海家,因此才有今天人们津津乐道的郑和下西洋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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